2016年9月6日,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理事会,会议按照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就秘书处提出的“集善工程·启明行动”项目分配方案、“富士康助听行动——贫困残疾人助听器救助项目”实施方案和“爱在路上·善行三晋”大型徒步公益活动总方案、招商方案、活动预算等进行了审议。
会议审议同意秘书处提出的“集善工程·启明行动”项目分配方案和富士康助听行动——贫困残疾人助听器救助项目”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执行,助听器由项目执行机构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进行采购。
会议原则同意“爱在路上·善行三晋”大型徒步公益活动各方案,要求按照罗清宇副省长“安全、节俭、有序”的原则尽快实施,各部室协调做好相关工作。